同心传动(833454) - 公司章程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875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10510万元,股本总额10510万股[10][21] - 发起人10人以净资产出资认购6635万股,持股比例100%[20] 股份管理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累计不得超股本总额30%[2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3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42]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4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11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127]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应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167]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出具并披露年报[17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5] - 符合条件时,公司每年至少现金分配利润一次[180]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88][189]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6] - 公司合并、分立等登记事项变更应办理相应登记[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