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趣科技(0029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 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