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微半导(688261) -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2] - 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4] 激励计划流程安排 - 公司将在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0天[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4] 激励计划相关情况 - 《激励计划(草案)》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规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5]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5] - 实施激励计划有助于改善公司治理,建立长效机制[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行本次激励计划[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