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微半导(688261) -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离职规定 - 董事辞任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任期届满未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日生效[6] 离职移交与义务 - 董事及高管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10] - 忠实义务在辞职或任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效[11]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减持不超总数25%[12] 责任追究 - 执行职务违法违规造成损失应担责[15] - 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含直接损失[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