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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微半导(688261) -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东微半导东微半导(SH:688261)2025-07-16 22:01

对外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持有不超1年)和长期投资(超1年)[2] 投资决策权限 - 一年内对外投资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但不超5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5] - 一年内对外投资累计不超10%由总经理决定[5] - 一年内对外投资累计超5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 对外投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成交金额等占公司市值10%以上等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对外投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成交金额等占公司市值50%以上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投资报告要求 - 证券投资累计涨跌幅超20%时,财务部门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3] 投资管理流程 - 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对项目立项前需考虑多方面因素并提投资建议,立项后成立评估小组评估[10] 财务管理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筹措资金并办理相关手续,实行严格借款、审批与付款手续[12] 长期投资管理 - 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对长期权益性投资日常管理和监管,保管相关资料并建档案[12] 投资限制 - 公司不得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股市[12] 实物投资要求 - 公司以实物等对外投资需委托有资质机构评估[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