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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微半导(688261) -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东微半导东微半导(SH:688261)2025-07-16 22: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临时股东会请求与反馈 - 审计委员会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连续90日以上持该比例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4][9][10] -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11] 临时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18]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会议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全体股东并说明原因[18]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3]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以特别决议通过[28]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1]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1]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3]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以外”等不含本数[36] - 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董事会应提修订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公司信息 - 涉及公司为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7月[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