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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沃股份(300984)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金沃股份金沃股份(SZ:300984)2025-07-17 16:00

发行计划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5月7日召开,同意向不超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资不超9.5亿元[20] - 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无自动延期条款[20]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12个月,若获批有效期延至发行完成日[20][21] - 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权利同等[25]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28]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28] 公司概况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3268602亿元,股票简称为“金沃股份”,代码为“300984”[24] - 公司系由金沃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30] -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及研发系统,业务、资产等方面独立于关联方[31] 其他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之一郑立成持有的发行人300万股股票存在质押[34]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公平合规,不存在同业竞争[37][38] - 除部分未取得权属证书房产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财产权属完备,使用无限制[40] -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内容和形式合法有效,履行无重大法律障碍或风险[43] - 发行人设立至今增资扩股程序、内容合规,未发生合并、分立、减资等行为[44] - 发行人章程制定和修改履行法定程序,现行章程符合规定[46] - 发行人具有健全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合规[47] - 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管任职资格符合规定,董监高变化合规[50] -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税种、税率符合要求,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合法[51] - 发行人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符合环保要求,报告期无环保、质量处罚[53] -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符合产业政策[54] -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一致,符合法律法规无潜在法律风险[57]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相关主体无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