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科亿(68830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主体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 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股份管理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 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 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章 程》和其所作承诺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通知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 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