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科亿(6883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开触发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需召开[7]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需召开[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召开[8]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意见[1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15][1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7]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6] - 特定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8] - 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8]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费用由公司承担[13]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 关联事项决议通过条件有规定[30] - 特定股东可提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31] - 特定情况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2] - 分红等方案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35]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