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气派科技气派科技(SH:688216)2025-07-17 18:16

选聘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不得在审议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或干预审核职责[3]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3]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3]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多种方式[7] - 采用公开选聘方式应通过官网等发布包含评价要素等的选聘文件[8] 分值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0] 费用说明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金额、原则、变化及原因[11] 事务所关注 - 需关注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审计项目被立案调查的事务所[12] 改聘情况 - 当会计师事务所出现违规分包等情况时公司应改聘[16]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21]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20] - 公司变更事务所应在公告中披露前任情况及相关意见[2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2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21]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22] 审核审议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需评价前后任事务所执业质量并发表意见[18]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应发股东会通知,为前任提供陈述便利[19] 情况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7]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20]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公司按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