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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气派科技气派科技(SH:688216)2025-07-17 18:16

人员信息与股份变动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间及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4][5]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报告变动情况[18] 股份减持限制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减持[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增减持公司股票[1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增减持公司股票[1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减持计划披露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应在首次买卖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4]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16] 股份增持规定 - 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30% - 50%,自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17] - 相关股东增持公司已发行股份50%且不影响上市地位[17] - 原定增持计划期限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或金额未过半或未达区间下限50%需公告原因[17]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按相关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确保特定自然人、法人或组织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20]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违反制度,公司视情节处分并报监管机构[2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份,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22]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准[24]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