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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气派科技气派科技(SH:688216)2025-07-17 18:16

审计人员配置 - 公司审计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7] 审计会议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16]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6]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8]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9] - 审计部应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9]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5] 审计人员任免与外部参与 - 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8] - 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邀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8] 审计工作内容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25]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5]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关注审批、合同等内容[26] - 审计部在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关注审批、合同等内容[27][28]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关注审批、风险等内容[31] - 审计部在重要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关注关联方名单、审批等内容[28] 其他制度要求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并披露[30] - 公司至少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31]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31] - 公司对内部审计人员工作进行考核,表现突出给予奖励,违规予以处理[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