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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气派科技气派科技(SH:688216)2025-07-17 18: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6] - 会计专业人士任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岗位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可差额选举[13]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董事会30日内提请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4]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补选[14]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0]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4] - 公司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24]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4] 独立董事会议与职权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20] - 部分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0]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其他规定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方式[26]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有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26] - 独立董事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27]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公司给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7] - 独立董事不得从相关方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27]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