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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环保(600008) -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首创环保首创环保(SH:600008)2025-07-17 18: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至5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成员提名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每届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7]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其审议建议[8] -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沟通[10]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指导相关制度建立实施[13] - 督导相关部门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审计委员会履职披露 - 公司披露年报时同步披露其年度履职情况[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2名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随时通知[2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每人最多接受一名委托[16] - 非委员董事可列席无表决权[24]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及保密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26] -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7] - 出席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保密[28] 实施细则 - 本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