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300876)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董事选举细则 - 累积投票制用于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5] -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6] 股东提名资格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9]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9] 投票权计算 - 选举独董投票权=股份总数×应选独董人数[13] - 选举非独董投票权=股份总数×应选非独董人数[13] 投票规则 - 所投候选董事数不超应选人数,否则无效[14] 当选规则 - 得票超出席股东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6] - 当选不足且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需重选[16] - 多人得票相同致超应选人数需重选[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