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蒙泰高新(300876)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蒙泰高新蒙泰高新(SZ:300876)2025-07-17 19:46

投资审议规则 - 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总股本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战略投资不适用本制度[5] - 风险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或按章程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风险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或按章程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需股东会审议[9]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等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投资限制条件 -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得进行风险投资[12] -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风险投资[12] - 公司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风险投资[12] 投资管理要求 - 公司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实施进展进行全面检查[15] - 公司董事会应在做出风险投资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24] - 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26] - 投资需制定内控制度,涵盖投资流程等内容[26] - 需进行投资风险分析并采取控制措施[26] 信息保密与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信息有保密义务[28] - 违反制度给公司带来影响或损失将给予处分[28] 制度适用范围与实施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风险投资行为[28] - 未经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风险投资[28] - 参股公司风险投资对公司业绩影响大需履行信披义务[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0] - 制度实施中与监管法规不一致时以法规为准[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