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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泰高新(300876)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蒙泰高新蒙泰高新(SZ:300876)2025-07-17 19:46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5] - 聘任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6] 任职限制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如受证监会行政处罚[6] 职责与解聘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8] - 解聘需充分理由,四种情形应一月内解聘[13][14] 离任与继任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5] - 原任离职三月内应聘任新秘书[16] 空缺处理 - 空缺时指定人员代行,超三月董事长代行[14][18] 培训与规则 - 保证任职期间参加后续培训[20] - 工作规则经董事会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