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30087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董事会秘书应于会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同意可豁免[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3]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9] - 制定、审查董事、高管薪酬政策与方案[9]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10] 规则生效 - 工作规则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