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草香料(92001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选聘制度获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 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1] 人员任职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2] 流程与报告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及监督报告[8] 其他规定 - 评价应单独打分汇总得分[10]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3] - 解聘或不续聘提前十五天通知[15] - 更换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