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688401)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6 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79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615,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 量6,15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