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蓝多(600882)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88年12月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392股,每股面值100元[6] - 公司股票于1995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0,053,647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10,053,647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0]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2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8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 - 2人[10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7]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6]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19]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3] - 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7]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43]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