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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比特(833429)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康比特康比特(BJ:833429)2025-07-17 21: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3月6日注册登记,原15名股东为发起人[3] - 2022年11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股票,12月15日在北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833429[3] - 由北京康比特威创体育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设立时折为股本46,839,373股,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24,500,000股[6]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上市前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等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14][1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13] - 股东需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等[15][16]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20]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供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等达到一定金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5][26]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规定情形出现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59]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4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5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至少两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76]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任召集人[7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3] - 董事会提交股东会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由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4][86] - 公司若当年不进行或低于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等[87] 其他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98]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工商登记为准[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