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 信息申报 - 新任或离任董事、高管需在相关决议通过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向北交所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6] 股份变动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权益分派除外)应自事实发生2日内告知公司,公司获悉当日报送并披露[7] 买卖限制 - 董事、高管在定期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7]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8] - 多种情形下董事、高管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3]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时特定期间董事、高管不得减持股份[14] 减持规定 - 董事、高管计划减持应提前报告并预先披露,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1] - 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公司股份总数1%应提前30日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应及时披露结果公告[11] 其他规定 - 因离婚减持股份双方应遵守规定并及时披露拟分配股份[14] - 董事、高管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14] - 股东特定情形下不得融券卖出,获受限股份前需了结融券合约[15] - 董事、高管不得短线交易本公司股票[15] - 董事、高管应确保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17]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7]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7]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严重时追究法律责任[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0]
康比特(8334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