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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比特(833429)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康比特康比特(BJ:833429)2025-07-17 21:46

审计委员会规则修订 - 2025年7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届满连选可连任[8] 审计委员会职权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12]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制定选聘政策等[19] - 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20] 审计委员会工作方式 - 采取多种方式工作,可要求公司部门或人员提供支持[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8]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8] 审计委员会决议 - 所作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每名委员一票表决权[33] 审计委员会档案 - 会议记录人员为董事会秘书处工作人员,档案保存十年[36][37] 议事规则生效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