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雷鸣)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吴雷鸣,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会计、财务、 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 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