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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纳 达(00213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安纳达安纳达(SZ:002136)2025-07-18 16: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自行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1] 提案相关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另行公告并说明原因[17]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9]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5]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9]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32] 违规处罚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规情节严重,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6] 信息披露 - 公告等需在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38] 规则说明 - 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9]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