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7] 交易披露与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10]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担保审议流程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低标准关联交易处理 - 未达提交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批准后实施并报董事会备案[12] 独立董事要求 -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0] 累计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2] 财务资助限制 -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14] 共同投资计算标准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以公司的投资等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适用制度规定[14] 溢价交易处理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公司需说明原因及保障措施[18] 董事会表决规则 - 公司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21] 股东会表决规则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2][23]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和义务[16]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6] 豁免与免予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参与公开招标等[15]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如现金认购对方公开发行证券等[17] 审议要求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了解交易标的和对方情况,评估交易各方面并关注潜在问题,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18] 子公司适用规则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制度规定事项视同公司发生,参股公司原则上按持股比例计算数据适用制度[27] 报告与披露要求 - 公司有关人员知晓关联交易须尽快报告董事会秘书,公司应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协议相关事项及定价依据[29][30]
仙乐健康(30079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