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乐健康(30079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 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未按规 定履行职责、义务,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重大 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五条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和披露应严格遵守《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执行, 并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年度财务 报告进行审计。 第六条 公司实行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相对等的原则。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公平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提高年报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