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6月9日获批发行1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5174.6635万元,股份总数为25174.6635万普通股[6][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 [12]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合并等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员工持股等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发起人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19][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查阅申请15日内书面答复[25] - 股东对合并、分立决议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股份[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诉讼维护公司利益[27]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担责,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控制权[28][30]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及特别决议通过[34][54] - 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特定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35]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2] - 召集人按规定时间公告通知股东,无正当理由不延期或取消[43][45]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主持[4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报告工作,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52]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8][6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相关提议和通知规定[75][76]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4]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等[96][97]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0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20天通知[106][10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合并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13]
方直科技(300235) -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