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600156) - 华升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提交后公司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人员补选 - 董事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移交手续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正式离职30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 义务与责任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三年仍然有效[11] - 任职未结束擅自离职致公司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3] - 离职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