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300554) - 关于有关当事人因非本公司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公告
公司人员处罚 - 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姬昆因爱迪尔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处罚[2] - 中国证监会对姬昆给予警告并罚款50万元[2] 公司情况说明 - 爱迪尔2017 - 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 - 行政处罚事由不涉及公司,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3] - 公告于2025年7月18日发布[5]
公司人员处罚 - 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姬昆因爱迪尔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处罚[2] - 中国证监会对姬昆给予警告并罚款50万元[2] 公司情况说明 - 爱迪尔2017 - 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 - 行政处罚事由不涉及公司,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3] - 公告于2025年7月18日发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