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6][7] - 未来或过去12个月内符合关联人规定情形的视同为关联人[9]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担保、资助除外)由总经理批准[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净资产绝对值0.5%(担保、资助除外)由总经理批准[1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董事和高管及其配偶的关联交易需披露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关联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日常经营除外)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关联交易特殊规定 - 关联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额适用规定[19]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需订立书面协议并按金额提交审议[19] - 每年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较多可预计总金额,超出需重新审议披露[20]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3][26][2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表决[25][28] 豁免与免予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8][29]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29]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31]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披露[31][32] - 本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修改并报股东会审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34][36]
德福科技(30151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