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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福科技(30151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德福科技德福科技(SZ:301511)2025-07-18 18: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有违法犯罪等情况的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7]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等情况,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7][18]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7] 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24]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选举与投票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5]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单独计票并披露[16]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下列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应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33] - 专门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有多种表决方式[35] 信息与费用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等[41]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应按规定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41] - 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审计和咨询[39] - 聘请中介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42] 津贴与报告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42]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会议通知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可不受限[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