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科技(30151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要求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3] -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需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等[3] 选聘流程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审计部、财务部等协助,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文件与信息披露[5][6] - 选聘程序包括提出要求、报送资料、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签订协议,聘用期一年可续聘[9] - 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公开方式,通过官网发布选聘文件[8][10] 评价要素 - 选聘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1] 续聘与改聘 - 审计委员会续聘时需评价会计师工作,否定意见则改聘[11] - 出现执业质量缺陷等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4]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改聘工作[16] 信息披露与监督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选聘结束一个月内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情况说明[16]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相关内容[18]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8]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责任人[18] - 情节严重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股东会决议不再被选聘[19] - 对相关主体实施处罚,董事会应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9] 资料保存与责任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1] -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担负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21] 制度制定与实施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