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0年7月1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开发行股票注册,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487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3亿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13亿股[7][1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4] 股东结构 - 发起人胡明明持股1190万股,持股比例59.50%[14] - 发起人孙阳持股50万股,持股比例2.50%[14] - 发起人陈虹持股300万股,持股比例15.00%[14] 股份规定 - 收购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等需书面请求,公司15日内书面答复[2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瑕疵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公司决策授权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7]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38] 担保与财务资助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9]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0]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4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9] 财务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11]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1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2]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下,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5]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32] - 公司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有约定除外[135]
德林海(688069) -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