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应通知保荐或独财[6]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1][23]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1]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专户[12][15]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6个月内实施[13]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项目个数[5] - 从专户调用资金需审批,超董事长授权报董事会[10] - 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4] - 三方协议签订后可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三次违约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6]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7] 监督检查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2] - 董事会收到审计报告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项目进展[22] - 保荐或独财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同意可聘注会出具鉴证报告[25]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修改亦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