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钒钛股份(000629) -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钒钛股份钒钛股份(SZ:000629)2025-07-18 21:31

财务资助与交易审议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除担保、财务资助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低于50%需董事会审议[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低于3000万元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0]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可召集临时会议[1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送达通知[13]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3日前发书面变更通知[14]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有关联关系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16]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4] 担保与交易决策 - 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7] - 超过交易标准的交易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未达标准董事会可授权总经理决策[10] 会议表决与记录 - 提案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明确或选两个以上视为弃权[21] - 会议可书面、电话等方式召开和表决[22] - 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22][23] - 决议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表决情况等内容[24] - 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议程、董事发言等内容[24][25] 责任与披露 - 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同意董事担责[25] - 决议作出后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 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