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00243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7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6]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个工作日[4][22] - 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提建议等[18]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需说明理由[19] - 持续关注事项执行情况,违规可报告[19] 独立董事职权与费用 - 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19][20]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20] - 聘请中介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0] 独立董事津贴与保险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2] - 可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2]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5] - 制度发布于2025年7月18日[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