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涉案金额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案件合计涉案金额125931.77万元[1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已结案涉案金额1456.4万元[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一审审理中涉案金额115982.5万元[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其他小额诉讼、仲裁涉案金额1805.66万元[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一审已判决、二审审理中涉案金额158.51万元[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小额诉讼、仲裁涉案金额6687.21万元[13] 裁定查封冻结财产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冻结江苏高鸿鼎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下价值11155847元的财产[4]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冻结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名下价值79917018元的财产[5] 诉讼案件影响 - 广州银行南京分行与江苏高鸿鼎远信息科技、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公司后续面临被执行本金1000万元及相关利息等,导致公司利润减少131万元[8] - 广州银行南京分行与江苏高鸿鼎恒信息科技、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公司后续面临被执行本金7947万元及相关利息等,导致公司利润减少1715万元[8] - 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8] 诉讼案件情况 - 2024年9月27日金融借款合同案诉讼金额为18345.81万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作《民事判决书》[1] - 2024年9月9日金融借款合同案诉讼金额为6569.97万元,一审判决生效,后续执行金额待确定[2] - 2024年8月12日保理合同案诉讼金额为2662.50万元,北京金融法院已作二审判决[3] - 2024年10月9日合同纠纷案诉讼金额为7960.63万元,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4] - 2024年7月17日金融借款合同案诉讼金额为15211.52万元,一审判决后执行金额待确定[5] - 2024年7月10日金融借款合同案诉讼金额为10106.83万元,北京金融法院作《民事裁定书》,未开庭[6] - 2024年6月19日保理合同案诉讼金额为6902.40万元,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7] - 2023年12月6日,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公司相关方,诉讼金额1240.07万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二审判决[12] - 2024年8月5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分行起诉公司相关方,诉讼金额5000.00万元,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二审判决[12] - 2025年3月12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两次起诉公司相关方,诉讼金额分别为8427.71万元和16030.58万元,法院已出具调解书,公司未支付首期款项[12] - 2025年4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起诉公司相关方,诉讼金额2779.26万元,公司已向法院提交撤回上诉申请[12] - 2025年6月4日,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起诉公司相关方,诉讼金额1100.00万元,公司已收到执行裁定书,最终以实际偿还为准[12] - 2025年7月9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起诉公司相关方,诉讼金额5866.80万元,案件尚未开庭审理[12] - 2025年7月9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三次起诉公司相关方,诉讼金额分别为4105.01万元、5129.81万元,案件均尚未开庭审理[12] 其他风险提示 - 公司目前现金流情况无法偿还涉诉款项,提示投资人注意风险[9]
*ST高鸿(000851) -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