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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茗科技(68810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品茗科技品茗科技(SH:688109)2025-07-21 17:00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严格用于承诺募投项目,变更需股东会批准并披露[2] - 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6] 募投项目管理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进展并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11][27] - 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且超期限需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6个月内实施[12] - 置换事项经审议、鉴证、发表意见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3] 闲置资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不得为非保本型[14][15] - 使用闲置资金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披露[15]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12个月[15] 账户管理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15] 补充流动资金 - 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需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6] - 到期2个交易日内归还并公告[16] 超募资金使用 - 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结项时明确计划[16] - 使用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经股东会审议[16] 节余资金处理 - 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7] 募投项目变更 - 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20] - 提交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3][24] 核查与报告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年度出专项报告[27]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8] - 董事会在报告中披露核查和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