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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茗科技(688109)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品茗科技品茗科技(SH:688109)2025-07-21 17: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136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7884.23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7884.23万股[8][19] - 2015年10月14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行1000万股[17][18] 股权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符合特定情形时,有相关条件和限制[23][24][25][2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诉讼[36]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需承担连带责任[41]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44]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出现债务逾期等,应当日书面报告并披露[44][45]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47][4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七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49]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计或评估且经股东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50]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4]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财务资助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8种担保行为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5]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7]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7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69] 董事相关 - 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91]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但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1]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且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58] -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3] -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且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8][169]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 - 8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148]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8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