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茗科技(688109)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7月)
董事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30%以上股份股东应实行[3] - 累积投票制可差额选举,候选人多于拟选董事人数[5]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表决权数为股份与应选人数乘积[7] 投票规则 - 有效表决权总数为参会股份与应选人数乘积[8] - 股东只投同意票,候选人不超应选人数,投票超表决权无效[9] 当选规则 - 得票高且超二分之一者当选,相同票数或不足人数需重新选举[12] - 三轮重选未选出,符合条件者自动当选,董事会15日内重召股东会[12] 通知要求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