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信股份(3011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
工作目的与原则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5]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如官网、新媒体等[9] - 特定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及时公告相关信息,变更网址及时公告[11]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11]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尽量公开,有条件网上直播[20] - 与投资者进行一对一沟通[12]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14] 工作管理与职责 - 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16] - 董事会秘书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16] - 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职责[17] 工作注意事项 - 遵守法律法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3] - 不得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18] - 接受调研妥善接待并履行披露义务[19]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20]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21] 制度相关 - 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原制度自动失效[23]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