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信股份(3011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约每季一次[3] - 五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四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5]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议程及文件至少提前三日送出[7]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7] 出席规定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建议撤换[12] - 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出席次数超半数需说明披露[12] 表决规则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5] - 董事会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对外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7]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议案[18] - 部分情况会议可暂缓表决[18]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20] 规则生效 - 规则经股东会通过,H股上市生效,原规则失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