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信股份(3011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 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以及《湖南 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 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如有必要,董事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 付。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或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的办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