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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信股份(3011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军信股份军信股份(SZ:301109)2025-07-21 17:0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2]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3][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5]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6] 出席规定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9] - 任职期内未出席次数超半数或连续两次未出席需说明披露[9][10] 会议方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其他方式召开[10] 决议规则 - 提案通过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对外担保另有要求[13]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可形成决议[12] - 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案交股东会审议[12]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4] - 部分董事或全体半数以上同意,会议应暂缓表决[14] 会议档案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17] 表决方式 - 一人一票,以书面或举手等方式表决[12] - 表决后收集统计,按情况宣布结果[12][13] 权限责任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14] - 决议违规致损失,参与董事赔偿,异议董事免责[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