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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信股份(3011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军信股份军信股份(SZ:301109)2025-07-21 17:01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后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 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等规定以及《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 会),并制定其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监督、评估公司 内外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 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