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信股份(3011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完善治理结构、规范相关工作[2] 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需合规、公平对待投资者,未经授权人员发言不代表公司[3] - 管理工作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5] - 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5] - 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7] 会议要求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 - 年度报告披露后需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注重互动效果[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站地址,及时更新网站信息[9]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对信息披露有要求[15] - 公司选择新闻媒体发布信息有相关规则[16] 咨询渠道 - 公司应设立咨询电话并确保专人接听,遇重大事件可视情况开通多部[11] 人员职责 - 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策划、人员培训等工作[13][14] 工作内容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拟定制度、沟通联络等职责[14] 聘请顾问 - 公司可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但有相关注意事项[14][15] 调研要求 - 公司接受调研有接待、信息披露等要求[16][17] - 公司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和应对措施[17][18]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