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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股份(002752)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昇兴股份昇兴股份(SZ:002752)2025-07-21 17:4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可提前解除职务[7] 审计委员会职权 - 依法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11] - 有权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进行内部审计[34]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等相关资料[35] 审计委员会决策规则 - 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的事项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25] 审计监察部职责 -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等事项检查监督,对董事会负责[13]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3] - 为审计委员会决策做前期准备,提供公司资料[1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9] - 召开会议原则上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9] - 公司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20]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21] 决议相关规定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不得随意修改[28] - 主任或指定委员应跟踪决议实施情况,违规事项汇报董事会处理[28]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9] - 委员个人或其近亲属等与会议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情况[31] - 有利害关系委员一般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31][40] - 董事会可撤销有利害关系委员参加表决的结果并要求重决[32] - 本议事规则“以上”含本数,“超过”“少于”不含本数[36] -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36] -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6]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