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股份(600395) - 盘江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资金占用制度 - 公司制定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往来适用本制度[2] - 不得多种方式为关联方供资,关联交易依规实施[6] 监督与责任 - 财务和审计部门定期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7] - 关联交易和担保依规审批披露[9]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10] 应对措施 - 经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和董事会批准可司法冻结股份[10] - 特定股东有权报备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发生占用应控制“以股抵债”,制定清欠方案并公告[11] 责任追究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或发生非经营性占用追究责任[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