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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江股份(600395) - 盘江股份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盘江股份盘江股份(SH:600395)2025-07-21 18:00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现任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相关人员身份信息[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人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董高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8] - 持股5%以上股东、实控人违法犯罪被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9] - 控股股东、实控人公司被立案调查等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9] - 董高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 [11] - 董高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1] 交易限制 - 董高人员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12] - 董高人员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2]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有交易限制[13] - 董高人员、5%以上股份股东不得进行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9] 其他规定 - 公司通过章程对董高人员股份转让更严规定要及时披露管理[18] - 董高人员应确保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及衍生品种[20] - 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5] - 办法与后续法规抵触按新规定执行[15]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6]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